《员工积分管理制度》



一 总 则

邻你的使命是成就每个生命的美好,成就经营团队、做好民生保障,创造社会价值,让每位邻你伙伴充分展现岗位价值,不断创造幸福和美好。

建立科学和理性的经营管理体系,通过流程和标准的建立和实践,才能帮助和支持每个邻你伙伴更加真诚、专业、静心,不断提升日常营运中的各项细节,营造干净、温馨、舒适、文明的购物环境,给顾客提供品质优、功能强、时尚、科技、安全、放心的商品,感受真诚、热情、主动的服务,在岗位上创造价值,共同创造幸福和美好。



二 评估方案

一、适用对象:门店全体成员。

二、评估周期:自然月为周期,次月5日前公示上月积分考核结果。

三、评估内容:《服务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日常行为管理制度》。

四、评估方式及处理主体:日常巡场、专项巡场、联合巡查。

1、日常、专项巡场发现的一般问题,由违规违纪当事人的部门主管按相关制度处理;

2、值班巡场发现的一般问题,由值班店长负责按相关制度处理;

3、重大问题,由门店店总经理组织按相关制度处理;

4、处理结果,由负责处理人员将处理结果按流程抄送店总经理、后勤公司、人资公司。

五、月度积分核算方式

1、月度积分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月),按照《服务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日常行为管理制度》作为标准;

2、月度积分=100分-《服务积分管理制度》扣分-《安全积分管理制度》扣分-《日常行为积分管理制度》扣分;

3、合格标准:月度积分>=60分;

六、月度积分结果考核

1、月度积分评估



月度积分结果 累计周期(或) 评估结果

月度积分<60分 连续两个月 或 连续6个月内累计达到3次 停职学习3天

连续3个月 降级1个月

连续4个月及以上 降职、降级学习期,并根据学习结果重新定岗定薪

月度积分<=0分 当月份 停职学习3天

连续2个月 停职学习7天

连续3个月 或 连续6个月内累计3次 降级2个月

连续4个月 或 连续12个月内累计6次及以上 降职、降级学习期,并根据学习结果重新定岗定薪



2、月度内连续2次及以上违反《服务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日常行为管理制度》中同一条款,首次扣除响应分数,多次按累计违纪降职学习期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具有重大影响力,是企业和个人健康成长的基础和前提。为保障人员和企业各方面的安全,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制定以下标准和制度,建立各项工作的安全标准,包括人身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生产安全、公共安全等,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为顾客和员工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环境和秩序,持续保障公司四个健康(组织、经营、安全、财务)发展。

第一章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重安全违纪制度

违反下述任一条款,经调查属实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公司规章制度,对当事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促销调离所有门店,造成事故的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的事故调查报告,依据情节对责任主管给予降一级一至三个月或免职。

1、营业期间将消防门上锁、占用消防通道,导致政府行政部门处罚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2、在重点防火区域(卖场、仓库、机房、配电室、休息室、操作间等)吸烟或在库房、卖场非指定区域存放柴油、汽油、煤气罐等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

3、使用灶火、炸炉、烤箱、蒸箱等电器设备作业时擅自离岗造成者较大安全事故的;

4、在施工、设备维修期间,未履行现场安全保障职责、擅自离岗造成较大安全事故的。

5、货运升降机载人、升降机下站人的。

6、没有按岗位作业要求佩戴劳动保护用品的(防切割手套、安全帽等)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的。

7、行政执法部门或公司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但单位和部门不及时整改,导致被职能部门处罚的。

8、未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批,私自乱拉乱接用电线路或未在指定区域擅自给电动摩托、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等充电;

9、未经安全部门批准,工作区域内使用明火;

10、电气焊作业结束后,现场监护人员没有仔细清理现场,未观察30分钟,导致重大安全隐患;

11、高低压配电设施出现异常时,安全后勤管理部门未按应急预案操作,影响正常经营秩序的;

12、部门负责人未对新进/转岗员工(含促销)进行本岗位安全知识和设施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或未通过考评就安排上岗的;

13、未按照规定和作业标准安装设备,造成重大安全隐患或出现较大安全事故的;

14、用电设备或天然气阀门应关未关闭,造成安全事故的;

15、故意中断监控系统运行,擅自篡改、破坏监控视频的原始数据及相关记录;

16、私自更改控制开关或保护装置;

17、私自泄露顾客或他人敏感信息,包括身份证信息、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等内容;

18、值班期间对故障、火警等其它异常情况未及时采取措施或者未及时上报部门负责人造成事故的;

19、违反消防、用电、设备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造成严重后果或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5000元及以上的;

20、其他严重违反国家安全法规的行为。

二、较重安全违纪制度

违反下述条款,一月内第一次违反降学习期一个月,第二次违反相同条款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公司规章制度,对当事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促销调离所有门店。

1、在非重点防火位置的工作区域及经营场所周边等易引起安全隐患和被住户投诉的场所吸烟;

2、营业结束后未按规定断电离场;(责任主管连带降一级一个月)

3、设备未填写不断电申请,私自在夜间或闭店期间使用;(责任主管(部门负责人)连带降一级一个月)

4、充电类车辆(如洗地车、叉车、电动板车、平移车、堆垛车、液压车等)未按照标准在指定地点,按照充电标准、流程标准操作进行充电;(责任主管(部门负责人)连带降一级一个月)

5、厨房、操作间油烟烟罩口每周清理不少于一次,夏季烟道每半年清理不少于一次,其他季节每年不少于一次;(责任主管(部门负责人)连带降一级一个月)

6、用电设备、天然气阀门应关、未关闭,未造成事故的;(责任主管连带降一级一个月)

7、非安全管理人员私自操作火灾报警控制器;

8、易燃易爆物品未设置独立仓库或者与其它仓库合用时,发现有泄漏、挥发或溢出现象未采取安全措施;(责任主管(部门负责人)连带降一级一个月)

9、值班期间对故障、火警等其它异常情况未及时采取措施,特殊情况未及时上报部门负责人;

10、安全管理人员对所属区域进行防火巡查,发现隐患没有及时处理和上报的;

11、私自关闭制冷设备和夜间不断电设备;(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12、工作期间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经交警部门认定为主责,并造成较大人身伤害或较大损失的。

三、重点安全违纪制度

违反下述条款,一个月内第一次违反对当事员工给予扣除相应分数,第二次违反相同条款降学习期一个月,第三次违反相同条款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公司规章制度,对当事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促销调离邻你所有门店。

(一)设备安全管理

1、部门未安排员工上岗前参加设备的操作流程和保养规范培训,特种设备(绞肉机、切片机、锯骨机等)未签订安全责任书;(扣50分、责任主管连带扣50分)

2、充电设备未在指定地点充电;(扣50分、责任主管连带扣50分)

3、未经设备主管部门批准私自增加、使用电器设备(扣50分、责任主管连带扣50分);

4、设备周围摆放杂物、标识粘贴堵塞散热或出风口,影响设备安全运行(扣50分、责任主管连带扣50分);

5、私自移动卖场内地槽或带有电器设备的柜台(扣50分、责任主管连带扣50分);

6、设备安装时未按设备说明书要求安装,未预留维修保养空间、散热空间等(扣50分、责任主管连带扣50分);

7、未经后勤管理部门批准私自查询监控或顾客信息的(扣50分、责任主管连带扣50分);

8、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未按规定停放在交管部门的指定区域的(扣50分、责任主管连带扣50分);

9、未经安全部门允许擅自改造设备的(扣50分、责任主管连带扣50分);

10、用电设备未按保养规范要求定期维护保养的(扣50分、责任主管连带扣50分);

11、制冷、加热类设备散热器未按时清理,制冷设备、冷凝器、加热设备下水口未按时清理;(扣50分、责任主管连带扣50分)

(二)消防安全

1、仓库内货物、广告宣传及装饰物与灯具、线路、插座、火警报警器、消防喷淋头、监控器未按照标准保持距离(消防安全规定直线距离应不少于50cm,已采取安全分隔的除外),开关、灯下存放货物或货物超过设置安全距离线的;(扣50分)

2、对安全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逾期未整改;(扣50分)

3、未落实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制度,发现异常情况未及时上报;(扣50分)

4、不配合安全巡查人员的工作,故意相互推脱责任;(扣50分)

5、集中办公区域非工作时间电脑、空调等用电设备未关闭;(扣50分)

6、卖场所有熟食油炸操作区域,锅内油量超过安全刻度线,或者无刻度线超过锅体三分之二的;(扣50分)

7、厨房操作间排风扇、烟罩未做到周清干净;(扣50分)

8、占用、阻塞、遮挡安全出口、楼道及其他安全疏散和灭火设施设备;(扣50分)

9、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造成损失照价赔偿)(扣50分)

10、消防车道堆放货物、杂物,未保持畅通的;(扣50分)

11、消防设施、器材放置区域内通道不通畅,私自阻挡、遮挡、装饰、侵占、利用、拆除、停用、移动消防设施及消防标志;(扣50分)

12、本岗位区域内消防设施丢失未及时上报;(扣50分)

13、营业结束后,所有应关闭的电源开关未处于关闭状态;(扣50分)

14、未按时参加安全培训、考核或在安全培训时出现代签到的;(扣50分)

15、拒绝、推脱参加预案演练,演练中不严肃认真、不服从指挥;(扣50分)

16、销售、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发胶、指甲油、酒精等),没有专区陈列或储存,没有及时上报存放位置及数量;(扣50分)

17、使用汽油、酒精、稀料、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时,未经部门安全员审核落实,未采取安全措施私自使用;(扣50分)

18、未经安全部门允许,私自开启安全通道门;(扣50分)

19、通过安全通道门后未及时关闭,或发现安全通道防火门没有关闭时未及时将其关闭(特殊情况及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备过的除外);(扣50分)

20、安全管理人员未按照要求对所属区域进行消防巡查;(扣50分)

21、消防工作记录未及时填写,或填写不准确、不清晰的;(扣50分)

(三)用电安全

1、营业结束后各类设备未按规定断电;(扣50分)

2、营业结束或库房、会议室等区域使用后未做到“人走灯灭”;(扣50分)

3、用电设备开关、插头使用前未检查电源线有无破损、异常、私拉乱扯,插头未插到位,配电盒及电器设备周围存放易燃物品、水杯或阻挡配电箱;(扣50分)

4、未经允许私自在卖场内或经允许后无人看管的为手机、充电宝、POS机、Ipad等设备进行充电;(50分)

5、在线路、灯具上方放重物或吊挂物品;(扣50分)

6、停电后使用备用电源时,未按要求开启电器设备或灯具;(扣50分)

7、维保工未按标准排查用电设备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扣50分)

8、电器设备及线路损坏,接到通知后,后勤部门未及时维修、更换;(扣20分)

(四)公共和生产安全

1、分切割人员在分切割商品时未佩戴防切割手套;(扣20分)

2、登高离地超过1.5米的未按标准佩戴安全帽,使用登高梯、登高车未刹车、未按标准佩戴安全帽;(扣20分)

3、上、下班途中、工作期间骑摩托、电瓶车等没有佩戴安全头盔的;(扣20分)

4、购买车辆没有合规手续,没有按要求购买保险的;(扣20分)

5、而没有取得驾驶证的驾驶相关车辆的;(扣20分)

6、不遵守交通规则的;(扣20分)

7、公司宿舍管理不规范的,经安全管理部门评估确定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扣20分)

四、一般安全违纪制度

违反下述条款,一个月内第一次违反对当事员工给予扣除相应分数;第二次违反相同条款扣除20分,第三次违反相同条款降学习期一个月,第四次违反相同条款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公司规章制度,对当事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促销调离邻你所有门店。

(一)设备安全管理

1、设备标识牌相关信息与设备信息不符;(扣10分)

2、施工装修时,施工开始前未按标准进行安全评估和审批;(扣10分)

3、施工验收时,施工结束后未按标准在上报验收审批;(扣10分)

4、设备巡场未按标准上传和未提交安全隐患和整改后照片;(扣10分)

5、设备设施未按规定时间开启。(扣10分)

6、加热设备、制冷设备未按保养标准清理水垢;(扣10分)

7、设备巡场未按上传和提交整改后照片;(扣10分)

(二)消防安全

1、安全管理人员未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未做好交接班记录;(扣10分)

2、安全管理人员例行巡检工作记录未及时填写,不准确、不清晰;(扣10分)

3、安全管理人员未按照部门计划对消防设施、器材定期维护;(扣10分)

4、安全主管部门没有制定和执行安全管理和教育计划;(扣10分)

5、未经允许私自进入消防控制室;(扣10分)

6、安全部门组织消防基础知识测试或现场抽考不合格的(80分);(扣10分)

7、安全通道、消火栓人员名单有调整未及时上报;(扣10分)

8、在消防设施、器材上休息和放置物品。(扣10分)

(三)用电安全

1、维保工未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没有做好交接班记录;(扣10分)

2、维保工作记录未及时填写,不准确、不清晰;(扣10分)

3、营业期间楼层配电室未落锁;(扣10分)

4、控制箱每支线路控制开关标示不准确、不规范;(扣10分)

5、未经允许私自进入配电室、机房;(扣10分)

6、卖场多用插排乱放,未按要求使用保护盒;(扣10分)

7、工作中给Ipad、POS充电后未及时拔掉电源插头;(扣10分)

第二章施工管理制度

一、严重施工安全违纪制度

违反下述任一条款,经调查属实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公司规章制度,对当事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促销调离邻你所有门店,造成事故的根据安全管理委员会的事故调查结果,对责任主管给予免职。

1、安全监督人员酒后上岗;(责任主管连带降一级三个月)

2、在施工区域吸烟的;(责任主管连带降一级三个月)

3、私自使用火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施工区域;(责任主管连带降一级三个月)

4、未经安全部门批准,工作区域内使用明火;(责任主管连带降一级三个月)

5、施工人员未经主管批准现场私自使用电气焊、气割、等离子切割作业;

6、需专人操作或看管的设备,监护或使用期间私自离人造成事故的;(责任主管连带降一级三个月)

7、施工期间,违反消防、用电、设备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造成严重后果或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5000元及以上的;(责任主管连带降一级三个月)

二、较重施工安全违纪制度

违反下述条款,一月内第一次违反降学习期一个月,第二次违反相同条款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公司规章制度,对当事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促销调离邻你所有门店。

1、未及时制止施工方使用临时照明碘钨灯、白炽灯等(非LED新型节能灯具);

2、施工现场监督人员和有义务的安全人员未及时制止施工人员超负荷使用临时电源线;

3、发现施工人员私自在施工现场睡觉巡场人员、监督人员未及时制止;

4、电气设备出现异常时,现场监督人员未及时处理;

5、施工临时用电,所使用的电动工具(例如角磨机切割机没有防护罩)、设备及临时照明灯具,出现异常安全和环境问题时未及时上报且继续使用;

6、电动工具电源线及临时电源线必须使用橡皮绝缘软铜线电缆,发现破损的未进行绝缘处理,恢复绝缘状态的;

7、施工中,安全主管、监督人员对施工组织者提出的问题,施工方未及时整改和解决的;

三、一般施工安全违纪制度

违反下述条款,一个月内第一次违反对当事员工扣相应分数,第二次违反相同条款扣50分,第三次违反相同条款降学习期一个月,第四次违反相同条款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公司规章制度,对当事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促销调离邻你所有门店。

1、未按照标准穿戴工作服、正确佩戴工卡;(10分)

2、施工现场未及时悬挂公示施工展板,施工展板相关部门内容缺失;(10分)

3、发现施工方车辆装卸物料板车未按标准、装运建筑垃圾防护不到位,未及时制止;(10分)

4、施工车辆乱停乱放未及时制止;(10分)

5、施工中物品摆放混乱,施工后未检查卫生、施工物品未分类规范摆放;(10分)

6、未及时制止无证人员进入施工现场;(10分)

7、施工现场粉尘较大时未及时按照要求降尘;(10分)

8、未及时制止施工方私自接入电源进行测试;(10分)

9、发现施工方有违规操作未及时制止的;(10分)

10、施工监护人未按照施工标准实施监督管理的。(10分)